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绿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意见》的通知
《奉贤区绿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10日
奉贤区绿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根据我区绿化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和本区“四连通”工程建设安排,决定在完成第一轮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绿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现结合我区绿化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 “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紧紧围绕实现“奉贤美、奉贤强”的战略目标,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将绿化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实现城乡绿化林地面积的拓展,绿林建设质量和管养水平的提升,促进我区城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型宜居城市,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区。
二、发展目标
根据相关规划要求,积极拓展城镇绿化总量,进一步均衡绿地布局。加强绿化建设和改造,不断优化绿地系统综合功能,以完善生态网络结构为依托,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确保三年新建各类绿地400公顷,其中公共绿地350公顷,提升改造绿林地面积265公顷,建成林地面积18400亩,建设命名100座公园。全区的城镇绿化覆盖率由目前的29.86%提高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由目前的12.9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以上(人口以全区非农人口计算),森林覆盖率由目前12.93%提高到14.71%,努力缩小与全市平均水平的差距。
三、主要任务
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优先意识。按照“十三五”规划和“四连通”民生工程建设要求,加快实施以核、园、廊、林相结合的区域绿化生态网络建设,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和林荫道路等特色绿化,不断优化绿林地群落结构,发挥绿林地的生态服务功能,促进区域绿化面积增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完善绿林规划
以规划为引领,在《区总体规划》审批后完成《区绿地系统规划》修订工作,加快编制《奉贤区公园体系规划》、《奉贤区绿廊道网络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从顶层设计上从源头上科学规划生态环境和休闲游憩空间网络格局,指导绿林发展目标方向,依法、有序、科学建设绿色生态空间。(牵头实施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农委;配合单位:区规土局)
(二)构建生态网络
1.核:打造新城生态核心。按照《南桥新城绿地系统规划》要求,重点建设新城田字绿廊、“上海之鱼”配套公园绿地,金汇港、浦南运河十字水街河滨公园绿地以及大居结构性公园绿地等,体现贤韵水乡特色。结合市政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推进金海公路、南奉公路BRT等绿化建设项目。计划至2019年末建成绿地面积217公顷。推进中央生态公园规划方案深化,争取早日启动建设,发挥林地的服务功能。(牵头部门:区绿委办;具体实施单位:新城公司、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规土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委、文广局、交能集团、相关镇、街道、社区、开发区)
2.园:建立区、镇和社区公园体系。推进百座公园建设,每年建设公园14座以上;开展已建公园的改造提升和命名工作;各街、镇(社区、开发区)按规划要求,优先建设各类公园绿地,以镇级公园建设为重点,建设柘林、庄行、金汇、奉城等镇级公园,实现“一镇一园”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1公顷以上“一社区一公园”规划选址工作,落实建设用地。(牵头部门:区绿委办;具体实施单位:区绿化市容局、新城公司、相关镇、街道、社区、开发区;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规土局、文广局)
3.廊:构建绿色廊道网络。一是结合市、区级生态廊道建设,实施田字绿廊外圈、S2和金汇港、浦南运河等沿高速、快速公路及骨干河道两侧生态林建设。二是结合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化工奉贤分区生态修复和公益林建设。三是结合水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河道防护林建设。四是结合塘外化工区整体搬迁,实施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共建设林地面积11007亩。(牵头部门:区绿委办;具体实施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农委、相关镇、街道、社区、开发区;配合单位:区水务局)
4.林:建设生态林地景观系统。根据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林地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和镇村“五违”整治,加快推进区域生态公益林、经济林和“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四旁”绿化及农田防护林等工程建设,建设六墩村、五宅村等村级小游园,满足村民就近休憩和健身需求。共建设林地面积7393亩。(牵头部门:区绿委办;具体实施单位:区农委、相关镇、街道、社区、开发区;配合单位:区规土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委)
(三)提升景观功能
1.立体绿化建设。积极开展屋顶、阳台、棚架、桥体、停车场等立体空间绿化,提高景观视觉效果。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要求,新建公共建筑高度50米(含)以下的非坡屋顶建筑应实施屋顶绿化;立交桥、垃圾房等市政设施应当实施立体绿化。重点推进五象广场、区博物馆等项目的屋顶绿化及轻轨5号线桥柱垂直绿化建设等。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各类建筑,特别是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建筑实施立体绿化。计划新建屋顶绿化15000平方米,垂直绿化15000平方米。(牵头实施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规土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相关镇、街道、社区、开发区等)
2.林荫道路建设。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市政道路、穿越城市化地区的公路绿化隔离带乔木和行道树种植,增加落叶乔木种植比重,丰富道路景观,满足冬季采光要求。实施环城西路、百通路等林荫道路43公里。(牵头实施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交通委、相关镇、街道、社区、开发区)
3.绿林地功能提升。加强对城市化重点区域现有公共绿地、道路河道绿地以及建筑退界区域的景观优化和功能提升。重点推进奉浦四季生态园改造,满足安全游园条件;结合“四连通”工程建设,推进老横泾、新横泾和贝港两侧绿化改造和景观提升,并通过破墙透绿、拆违建绿等措施,使其成为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滨水空间。计划优化绿林地面积178公顷。(牵头实施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房管局、文广局、相关镇、街道、社区、开发区)
(四) 发动社会力量
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绿化建设与保护,全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到60%以上或年提升率达到10%以上。在文明单位申报评定中争创绿化花园单位、绿化合格单位;企业百强评选加入绿化指标,如该企业是否具有绿化花园单位、绿化合格单位称号;对公园及绿地开展征名、认建认养活动,增强公众爱绿护绿的责任意识;加强宣传,引导市民参与公园建设,通过举办听证会或互联网等渠道拓宽居民建言献策的途径,广泛听取民意,使得公园建设因地制宜,满足公众需求。(牵头实施单位:区绿委办;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区经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
四、工作职责
(一)区绿化市容局:加强绿化统筹规划,明确各单位建设目标任务;强化项目方案审批,加大对各类绿地、立体绿化、林荫道路建设和景观优化项目等的监管力度;积极争取市对区的绿化建设工程政策、补贴资金;提出区、镇绿化建设补贴政策。
(二)区发改委:做好区内政府性绿化建设和景观优化项目的服务和立项审批工作。
(三)区规土局:明确绿线控制范围,协助区绿化、林业部门,细化城镇规划区内绿化及造林用地规划,落实绿(林)用地缺口;负责在土地出让(划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立体绿化建设指标。
(四)区水务局:按照水务规划要求,结合河道开挖和整治实施规划建设区内河道两侧绿地建设。
(五)区交通委:加强市政道路、公路红线内配套绿地建设;优化市政道路和穿越城市化地区公路断面,以适合林荫道路建设。
(六)区建管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并将立体绿化纳入绿色建筑、节能建设指标体系。
(七)区农委:加快推进公路和河道两侧、城镇规划区外围林带和农田防护林地建设;积极落实工程化造林补贴和生态补偿资金;对林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预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流程。
(八)区房管局:对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管理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绿化的养护和管理,确保居住区公共区域绿地不被侵占;对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管理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绿化养护单位做好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做好老城区居住小区围墙退界的宣传工作。加大园林式居住区创建力度。
(九)区财政局:按照年度绿林发展和改造计划,落实区级所需资金。
(十)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积极实施本系统内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开展立体绿化建设。
(十一)区文明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将绿化建设纳入文明单位评选指标。
(十二)区经委: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管理。
(十三)区文广局:挖掘地域文化,传承历史文脉,将贤文化融入到公园绿地建设中。
(十四)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按照本辖区镇域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本地区公园、道路、河道绿化和林业建设;推进本地区的立体绿化和林荫道路建设,增加绿化和森林面积。
(十五)新城公司:按照新城规划,细化绿化环境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新城公园绿地、道路、河道沿线绿地建设,使新城生态环境面貌早日得到改善。
五、工作安排
整个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分解责任阶段(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建立组织机构,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按照时间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抓好该项工作。
(二)狠抓落实,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要按照本实施方案中工作计划,集中时间和精力,在突出重点、克服难点、建设亮点等方面把目标任务逐一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三)检查考核,长效管理阶段(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每年按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和指导;制订完善绿化管护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两级绿委职能,有效推进行动计划。发挥好区、镇两级绿委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职能,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从而有效推进绿化三年计划。区级绿委负责全区绿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制定和对计划任务推进的协调、指导、考核和督促工作。镇级绿委要主动对接区绿委工作要求,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充分调动镇级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切实推进本地区绿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加快区域绿化发展。
(二)建立考核办法,落实建设责任。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社区、开发区)根据行动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三年绿化建设目标。明确责任分解,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区政府将绿林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以政策为引导,为绿化建设提供保障。“绿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力度强、投入大,必须要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并坚持多渠道融资模式。2017-2019年每年区镇两级投入5-10亿元资金用于绿化建设。积极争取市级绿化林业建设资金补贴,弥补区、镇财力的不足。土地流转费用和绿化建设费用由区级财政按规定予以补贴。绿化及造林建设所需的常规苗木由区绿化部门统一配送,对镇级投资项目应承担的苗木款,先由区级财政统一支付承担,再在镇级财力清算中扣除。
(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森林面积占补平衡。坚持依法建绿,依法护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绿地比率。加大对占用公园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各类林地资源等的执法力度,严格行政审批手续,实行绿林地占补平衡机制,确保全区绿林地和森林数量稳步增加。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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